
《易經》第六十二卦 雷山小過
小過:亨,利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
          吉。
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 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
      吉也。 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飛鳥之象焉,有飛鳥
      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﹔上逆而下順也。
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﹔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      
  初六:飛鳥以凶。
  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  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﹔不及其君,遇其臣﹔無咎。
  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  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  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  九四:無咎,弗過遇之。 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  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 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  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  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  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  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
小過卦終
 
縱然命運已被注定,然您樂觀進取之心卻不受任何牽絆,若知命只會掉入命運的泥沼中,倒不如敞開心胸去迎接未來的任何挑戰,共勉之-文化大學易經占卜DIY講師張銘仁